关于违纪处分个人申诉处理结果公告
原成都市信鸽协会会员:曾全,2023年在龙泉大面镇会员服务站自愿申领伍枚成都市鸽协第5届蓉城杯特比环赛事足环(0960406-0960410),交费期截止时无正当理由不交参赛费,经代售服务站上报查实后,市鸽协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并已公告全会。纪律处分个人申诉有效期内,曾全 意识到其失信违纪错误,主动承认并补交了所领5枚足环的参赛费,并恳请市鸽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鉴于此次事件对比赛本身构成负面影响较轻微,且受处分人及时纠正错误后态度诚恳提出申诉,依据章程和会员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成都市信鸽协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2024年4月25日对 曾全 的纪律处分;
2、其原鸽舍坐标:北纬30°33′19.79″东经104°16′0.84″从新纳入市鸽协比赛白名单,可正常参加各类成都市信鸽协会及下辖区市县、服务站等组织的信鸽体育比赛;
3、给予 曾全 通报批评。
特此公告!
成都市信鸽协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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