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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注册协议


1. 特别提示

1.1 鸽事汇网站(以下称“本平台”)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为获得服务,用户(包括个人鸽友及机构管理人员)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并按照提示完成注册程序。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

1.2 本平台初期由成都市信鸽协会提供行业指导,并面向各级信鸽协会、赛鸽俱乐部、信鸽公棚、寄养棚及办赛单位(统称“合作机构”提供入驻及数字化服务。 

1.3 鸽事汇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修改后将于相关页面公告,而不另行通知。若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内容。 

1.4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各板块(如论坛、商城、赛事报名)时,视为同时接受该板块的专项规则及《鸽事汇用户信息保密条款》。


2. 服务内容

2.1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资讯发布、各级机构赛事规程公示、赛事成绩实时直播与档案查询、信鸽用品在线交易、鸽友交流社区(BBS/聊天室)、以及针对机构组织的广告发布与会员管理系统。 

2.2 费用说明:部分增值服务(如赛事分析大数据、名鸽拍卖推广、店铺入驻等)可能收取费用,届时将在相关页面明确提示。 

2.3 设备自理:用户理解本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电脑、移动终端)及产生的上网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


3. 用户帐号

3.1 帐号注册

3.1.1 注册成功后,本平台将分配唯一帐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对以此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3.1.2 实名要求:用户必须输入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身份证、护照等)。鉴于信鸽赛事的严肃性,实名信息将作为本平台相关活动的唯一依据。

3.1.3 用户承诺个人身份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本平台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信息或承担任何义务。

3.2 帐号修改与保管

3.2.1 涉及核心实名信息修改时,须提供原注册证件复印件及相应证明,经核实后办理。 

3.2.2 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帐号密码。因泄露给第三方、多人共享帐号或感染病毒导致损失的,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3.2.3 若发现帐号遭盗用或异常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申请暂停服务。


4. 所有权与数据授权

4.1 本平台提供的所有作品(文章、视频、图片、赛事数据库、客户端软件等)知识产权均归鸽事汇或授权方所有。 

4.2 数据归属:用户同意,其帐号数据及产生的赛事成绩、信鸽档案、虚拟积分、血统库信息等均归鸽事汇所有。 

4.3 授权使用:用户在本平台上传的图片、血统资料、原创文章,视为授予鸽事汇全球范围内免费、不可撤销的许可,用于平台宣传、出版及大数据开发。


5. 服务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5.1 中止情形:用户提供虚假身份、违反本协议准则、损害第三方权益或涉嫌赛事作弊时,本平台有权冻结帐号。 

5.2 终止(删除)情形

  • 发布违法、违背公德信息;

  • 通过非法手段干扰办赛单位数据、攻击服务器;

  • 连续180天未使用本平台服务,本平台有权删除该帐号及一切相关记录,且无需承担损失。

5.3 数据异常:若系统发现赛事数据异常,无论用户是否有过错,本平台均有权采取先行冻结、中止直至删除帐号的措施以维护公平。


6. 用户的义务

6.1 确保使用正版软件接受服务,遵守所有与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 

6.2 不得利用平台发布骚扰性、庸俗淫秽、诽谤他人或不利于信鸽行业形象的信息。 

6.3 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针对本平台及合作机构(协会/公棚)的未经证实的负面宣传。


7. 免责声明(深度融合业务)

7.1 服务稳定性:因系统维护、硬件故障、网络提供商线路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7.2 赛事数据免责:本平台展示的赛事统计、实时报到数据来源于各合作机构。实时成绩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奖励依据,最终结果以办赛单位盖章公示为准。

7.3 交易风险:用户在商城或社区内自行进行的信鸽/用品交易存在风险。除自营产品外,本平台不对交易物质量、信鸽健康状况承担担保责任。

7.4 程序BUG:本平台不保证服务不出现任何程序BUG,对于因系统漏洞导致的意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7.5 用户言论:用户在平台表达的观点、意见均为个人行为,不代表鸽事汇及成都市信鸽协会的立场,产生的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


8. 违约赔偿

10.1 用户如违反法律或本协议条款导致本平台、合作机构或受雇人受到损害(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实际损失),用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 纠纷处理方式

9.1 用户间纠纷:用户之间在赛事、交易、社交中发生纠纷,可向国家机关寻求解决。本平台可协助实名用户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9.2 平台纠纷:用户对本平台服务有异议,可向客服投诉。协商不成时,可向鸽事汇网站运营方所在地(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虚拟物品与虚拟货币

10.1 平台涉及的虚拟道具仅在服务运营期内有效。服务停止时,虚拟物品随之消失。 

10.2 对于已充值未消耗的虚拟货币,本平台将按照届时公布的政策以法定货币或其他方式退还。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