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第三届“四川杯”信鸽
超远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江市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四川省各市(州)信鸽协会
四、赞助单位
四川蜀翔赛鸽俱乐部 四川金羽信鸽直通车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选点司放;参考坐标:北纬41°14′26″,东经115°03′50″20)
(三)5月23日后开始选天气集鸽,上笼时间确定后,发文通知各地市(州)协会。
六、参赛资格
(一)须持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会员证,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棚号牌且2025年在册会员。
(二)参赛信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发行,地区代码为22,市(州)级协会公示售出号段的全国标准足环或由中国信鸽协会发行的纪念足环。佩戴其它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
(三)会员的参赛资格和参赛鸽资格由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审查。
七、竞赛项目
1300公里级:(达到1200空距低于1400空距)
1500公里级:(达到1400空距低于1600空距)
1700公里级:(达到1600空距及以上)
八、参赛办法
(一)市(州)协会作为协办单位,负责本市(州)参赛信鸽集鸽工作,集鸽完毕即刻锁定平台程序,将集鸽资料上传至省信鸽协会邮箱 942994596@qq.com,或者拷贝进优盘。由省信鸽协会委派四川金羽信鸽直通车将参赛信鸽运送至超远程赛指定集鸽点四川蜀翔赛鸽俱乐部裁判组报到。信鸽竞赛监放证明单,交由赛事裁判填写。
(二)司放时遇雨待晴,遇雾待清,遇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放飞时间顺延。
(三)参赛者使用伪造(假)足环、重号环等行为作弊,取消个人全部成绩,通报全省并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参赛单位作弊,取消该单位的全部成绩,追究该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全省通报,情节严重者停赛二年。裁判员作弊,除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外, 全省通报,涉事作弊人员停赛二年,严重违纪的终身禁赛。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2019年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裁判员凭协会委派证明、裁判证上岗,承担集鸽、监放、归巢报到、成绩汇总、查棚验鸽等全程执裁工作。
(三)比赛组织者包括裁判员、司放员、工作人员送鸽参赛,必须在现场会员代表的监督下办理交鸽参赛手续。同一人赛鸽应分开装笼,并在归巢报到、汇总成绩时予以回避。
(四)集鸽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全面、清晰。如填写错误,影响成绩统计,由填报单位自行负责。
(五)密码条、赛鸽笼铅封由各市(州)信鸽协会提供,集鸽完毕后及时公示密码条起止号段。赛鸽笼铅封必须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一次性,不得使用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代替铅封使用。
(六)比赛必须使用经中国信鸽协会审核的电脑计时系统,其生产企业在川机构,应及时同组委会沟通、协调、配合,保证大赛在公开、公平、公正、准确的环境中举行。汇总上报成绩须按中国信鸽协会《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要求格式,以excle电子文档形式在48小时内上报省鸽协(942994596@qq.com),否则成绩无效。
(七)参赛信鸽放飞后,各参赛单位电脑裁判员须即刻按北京时间校对准确,要求正负误差在2秒以内,并由互派裁判员监督执行。
(八)归巢报到时间的规定
1300公里级放飞后第十日20:30前报到成绩有效,1500公里级放飞后第十五日20:30前报到成绩有效,1700公里级放飞后第二十日20:30前报到成绩有效。
十、奖励办法
(一)奖赛各级别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4名以后每增加10羽参赛鸽,增加1个获奖名额:每羽设奖1200元;若有效期内无获奖鸽,奖金由省鸽协保管,全额计入下一届超远程大赛奖金发放。
(二)奖赛、普赛获得省统排各级别成绩前三名的,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获得省大赛各级别成绩四至十名的,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十一、经费
(一)普赛:60元/羽,奖赛:180元/羽(其中120元作奖金),全省统一排名。
(二)各市(州)信鸽协会套设竞赛项目,收取费用标准自行确定,并负责所设竞赛项目全部相关费用、责任及义务。
(三)省鸽协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司放场地的相关费用由省鸽协承担。本届赛事各参赛单位选派赴指定集鸽点的裁判员、司放人员在指定集鸽点的食宿费用由省鸽协承担。
十二、赛事纠纷
在裁判长、裁判员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本赛事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2019年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本竞赛规程予以裁决。申诉事项应在成绩公布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申诉,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申诉事实成立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不退申诉费。
十三、裁判选派
本届比赛设立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比赛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四川省信鸽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事宜
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四川省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竞赛安全实施细则
附件2:赛风赛纪规定
附件1:
竞赛安全实施细则
为保障比赛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订竞赛安全实施细则,各参赛单位须严格按细则要求,全面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一、高度重视竞赛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参赛单位必须全面负责赛事安全,真正做到协会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人员落实,管理规范,确保参与赛事的人与物的安全。
二、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赴司放地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竞赛所用车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证照、保险、安全标识齐全。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有关交通法规驾驶运输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驶。
四、参赛单位全权负责本单位参赛组织工作安全,妥善处理赛事纠纷和一切善后事宜。并对组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赛事纠纷负全责。
五、提前办理好出省检疫等相关证明、并随车携带。
六、随车需带足信鸽饲料、饮用水、手电筒、常用药物、防雨防寒等用具。
附件2:
赛风赛纪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比赛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推进四川省信鸽竞赛水平的提高,根据公正、公平、公开、准确的办赛宗旨,现拟定关于赛风赛纪的相关规定,请赛事全体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
一、严格遵守本届比赛的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服从赛会统一指挥,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三、参赛者使用伪造(假)足环、作弊,取消个人全部成绩,通报全省并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
四、参赛单位作弊,取消该参赛单位的全部成绩,追究参赛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全省通报,情节严重者停赛二年。
五、裁判员作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全省、停赛,直至终身禁赛。
六、参赛单位未按本规定要求而造成会员损失的,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