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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及最佳鸽舍

成都市信鸽协会“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表彰办法

作者:cs911   来源:成都市信鸽协会   阅读:4133   评论:0


 “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发展和宣传我市信鸽体育运动,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充分展示信鸽比赛的无穷魅力,提升信鸽比赛的体育精神层次,表彰优秀信鸽个体,充分肯定和宣传会员的高超育种技术与训养水平,客观反映会员鸽舍整体实力,促进成都市优秀信鸽品系的培养和建立,实现信鸽运动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信鸽协会有关规则并参照国际先进的“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标准和实施办法,结合我市信鸽运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鸽王”和“最佳鸽舍”的表彰对象

        “鸽王”是授予在同年度多级别或多年度同级别信鸽体育比赛中获得突出比赛成绩的优秀信鸽个体的最高荣誉称号,表彰的对象是作为信鸽体育项目中的特殊运动员—信鸽。

        “最佳鸽舍”授予在同年度多级别或多年度同级别信鸽体育比赛中整体性获得突出成绩的信鸽协会注册会员,表彰的对象是作为信鸽体育项目中的运动员—会员个人。


第二条:“鸽王”和“最佳鸽舍”荣誉评选基本条件

(1)    参加评比的主体必须是成都市信鸽协会有效注册会员,且在申请的评比年限内未受到协会的纪律处罚;所有参评会员必须实名制,以商业鸽舍名参赛的团体会员,需明确1位代表,以代表会员的实名来参加评选。

(2)    参评信鸽必须是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训养的信鸽;

(3)    参评信鸽须佩带成都市信鸽协会发行认可号段内的有效足环;

(4)    信鸽在规定的成都市信鸽协会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得“有效名次”并取得评选的“名次积分”,由此计算“积分系数”。


第三条:“有效名次”、“名次积分”和“积分系数”的定义

  “有效名次”是指赛鸽参加市鸽协主办比赛获得的、作为参加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标准,以市鸽协网络扫描平台为准,依据分速排定的该场比赛全市排名中获得的名次。市鸽协每个赛季开赛前公布联赛每场比赛的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的“有效名次”,并视实际情况情况予以调整。

  “有效名次”基本原则如下:

市鸽协特比环赛:依据每场特比环赛具体规程获得奖励的总名额数,认定有效名次。如果比赛有套奖形式,以门槛最低、录取名次最多一档获奖总名额数,认定有效名次。

600公里级会员乐联赛:按照据各级别会员乐参赛总数四分之一录取为有效名次,如放飞第220时网络扫描报到归巢鸽总数未达到放飞总数四分之一,则以第220时截止实际归巢总数认定为有效名次;

关于600公里级会员乐联赛特别条款:因这一级别是分赛区级组织比赛,参评“最佳鸽舍”只能以实际鸽棚所在辖区的同1级别比赛获得的有效名次作为参评依据。

700公里级会员乐联赛:按照全市会员乐参赛总数四分之一录取有效名次,如果放飞第320时网络扫描报到归巢鸽总数未到放飞总数四分之一,则以第320时截止实际归巢总数认定为有效名次;

800公里级有奖联赛:按照联赛奖赛参赛总数四分之一录取有效名次,如果放飞第520时网络扫描报到归巢鸽总数未到放飞总数四分之一,则以第520时截止实际归巢总数认定为有效名次;

1000公里级有奖联赛:按照联赛奖赛放飞第1020时网络扫描报到实际归巢总数认定为有效名次;

1200公里以上超远程联赛:按照实际比赛规程发布的比赛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实际排名(奖、普赛均有效),认定为有效名次。


参赛信鸽获得“有效名次”数即为“名次积分”

  举例说明:全市700公里联翔参赛总羽数10000羽,“鸽王”评选录取“有效名次”四分之一:2500名,会员A的一羽有效赛鸽(佩带成都市信鸽协会发行并认可的注册足环)获得第699名,该鸽的“名次积分”即为699,会员A的另一羽有效赛鸽获得2501名,该鸽未能获得“有效名次”,失去参评资格。

名次积分”÷当次比赛参赛总羽数==“积分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

  

接上举例:会员A在该次比赛中获得第699名的赛鸽的“积分系数”是:699 ÷ 10000 = 0.699


“鸽王”评选依据“积分系数”计算成绩排名,“积分系数”总和小者名次排前,“积分系数”相同时,则依据所评选荣誉中最长距离比赛所获得的“积分系数”,小者名次排前。


“最佳鸽舍”评选依据入围全市统一排名比赛的“名次积分”计算成绩排名,“名次积分”小者排名靠前,“名次积分”总和相同时,则依据所评选荣誉中距离最长的那项比赛中所获的“名次积分”总和,小者名次排前。

“鸽王”评选

第四条:同一年度多个级别“鸽王”名次的排定

  在规定的各次比赛中均获得“有效名次”的参赛信鸽方有资格获得“名次积分”,依据“名次积分”计算“积分系数”,“积分系数”相加总和得到“总积分系数””,“总积分系数”最小者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排出规定比赛综合性“鸽王”的名次。如出现“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依据当年公布的评选细则,可依据所评荣誉中最长距离级别的那场赛事的“名次积分”,其“名次积分”小者,排名列前,由此确认最后排名。


第五条:同一比赛级别连续多年度综合“鸽王”名次排定

    同一羽信鸽参加前后连续的不同年度同一级别比赛均获得“有效名次”则有资格参加该级别多年度综合“鸽王”名次排定。同一级别比赛可以有连续3年度、4年度、5年度、6年度综合“鸽王”。仍然以该信鸽连续多年该级别比赛“名次积分”计算“积分系数”,“积分系数”总和产生“总积分系数”,“总积分系数”最小者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排出该比赛级别多年度综合性“鸽王”的名次。如出现“总积分系数”相同的情况,依据当年公布的评选细则,则以参选当年该级别赛事的获得的名次“积分系数”,该“积分系数”小者,排名列前,由此来确认最后排名。



“最佳鸽舍”评选

年度比赛“最佳鸽舍”

第六条:同一年度多级别综合“最佳鸽舍”

       根据每年度成都市信鸽协会主办的全市联翔各个级别比赛内容,结合成都地区赛鸽水平和实际情况,根据当年比赛组织安排,选出一定级别数,在选定的每个级别比赛中都有规定数量“有效名次”归巢鸽的会员,有资格申报评选“同一年度多级别综合最佳各舍”。

       如会员在选定某级别中获得的“有效名次”归巢鸽超过规定数,只按照名次最好规定数来计算“名次积分”,“名次积分”相加得出该级别“总名次积分”;选定的各个级别“总名次积分”之和就是该会员“年度综合总积分”数;“年度综合总积分”最小的排名列前,以此类推排定同一年度多级别综合“最佳鸽舍”。

     如果会员由此计算的“年度综合总积分”数相同,则参考所评荣誉中会员在所有比赛里获得的“有效名次”归巢鸽数量,数量多者,排名列前。

     如果依据上述原则计算所有比赛获得“有效名次”归巢鸽数量相同,则依据特别指定的单场比赛获得“有效名次”数量多少或者依据特别指定单场比赛获得“有效名次”最靠前者,据此完成最后排名。


连续多年度比赛“最佳鸽舍”

第七条:单个级别连续多年度“最佳鸽舍”

会员必须在选定的连续年份的同级别比赛中在该级别获得规定数量的“有效名次”,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名次积分”,获得超过规定数量“有效名次”的,只选择最好的名次计算“名次积分”,各年度“名次积分”相加之和为连续多年度“名次总积分”,“名次总积分”最小者列首位,以此类推排出单个级别连续多年度“最佳鸽舍”名次。

如果由此计算的“名次总积分”相同,则参考所评荣誉中会员在所有比赛里获得的“有效名次”归巢鸽数量,数量多者,排名列前。

     如果依据上述原则计算所有比赛获得“有效名次”归巢鸽数量相同,则依据特别指定的单场比赛获得“名次积分”最小者排名列前,据此完成最后排名。



“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表彰的程序

第八条:评选内容

成都市信鸽协会根据每年实际发布的赛季比赛规程确定各项“鸽王”和“最佳鸽舍”表彰内容,包括级别、连续年份划定等等。表彰内容必须在赛季前全市会员公布。全市范围的各项“鸽王”和“最佳鸽舍”评选表彰前10名;每次表彰,严格按本办法执行,符合表彰条件的才予以表彰允许出现名次空缺


每年市鸽协规程发布的比赛全部结束后,由市鸽协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表彰内容,如需要对规程发布的进行调整,应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7天内公布调整后的表彰内容。


第九条:表彰程序

表彰工作分“会员申请”、“协会审核”、“全会公示”和“正式公告”4个阶段。

“会员申请”期在每年赛季各项评比对应比赛全部结束后的15个日内(从最后一场比赛最终名次公布日算起)。会员到成都市信鸽协会或基层协会领取相应的“鸽王”、“最佳鸽舍”申请表,也可在市鸽协官网下载打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上报市鸽协竞赛部参加评比。逾期未申报的会员,示为个人自愿放弃,此后协会将不受理补报。


“协会审核”期从“会员申请”期结束后开始,7个工作日内结束。在此期间,市鸽协竞赛部会同裁判部,和各次比赛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共同对申报内容和提交的成绩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由裁判委员会3个以上一级裁判员共同签章确认;在核实过程中,会员部负责对申请人会员身份和赛风赛纪历史纪律提供依据。


申请“鸽王”评选的赛鸽,必须在“协会审核”期内按照市鸽协要求到协会指定地点完成验鸽手续,确认赛鸽评选有效。未完成参评验鸽手续的赛鸽,或者验核不合格的赛鸽,失去“鸽王”评选资格。


“全会公示”由成都市信鸽协会统一发布,时间从“协会审核”结束第2天起,“全会公示” 为期7天,以协会官方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审核符合标准拟表彰的会员姓名、鸽舍编号、详细级别、成绩依据、信鸽足环号码、羽色、性别以及眼砂等所有细节。公示期内,对拟表彰内容持有异议的正式注册会员,以正式书面申请形式向竞赛部提出“异议仲裁”,竞赛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协同裁裁判部完成“仲裁复议”并书面公告全市会员,裁判部发布的“荣誉仲裁复议书”应加盖当年度仲裁委员会3个以上注册裁判员的确认签章,为最后裁定。


“正式公告”将于“全会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成都市信鸽协会正式发文在官网上向全市公告,内容必须清楚载明表彰的荣誉、级别、会员鸽舍编号、信鸽足环号码、羽色、性别以及眼砂等细节,同时上报成都市体育局和成都市体育总会。


第十条:正式表彰时间和方式及鸽王拍卖活动

“鸽王”和“最佳鸽舍”代表着成都市最高水平的优秀信鸽运动员,备受全市广大会员的重视,其评选和表彰工作是成都市信鸽协会的重要职责。每年度成都市信鸽协会各项“鸽王”和“最佳鸽舍”表彰原则上在春赛比赛结束后的7月或者全年赛季结束后的12月。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时间,由协会提前公告。


每年获评的全市各个级别“鸽王”和“最佳鸽舍”均颁发奖杯,奖杯同时清楚注明表彰内容、级别、会员姓名、鸽舍编号、信鸽足环号、羽色、性别、眼砂等详细信息。


所有获得荣誉的会员和信鸽均由市鸽协统一组织拍照,照片将在«成都信鸽协会年度成绩册»上刊登,同时还将在市鸽协会官方网站及中国信鸽信息网等国内主流赛鸽媒体上发布,也将邀请成都市主要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予以采访和报道,旨在面向全社会及全体会员和广大爱好者予以积极宣传和大力表彰。


市鸽协评选的各个级别“鸽王”均需参加市鸽协组织的公开展示,展示原则上和表彰活动均与市鸽协赛季末颁奖大会一并举行,并视情况邀请省、市体育主管部门领导、兄弟协会代表、本市会员代表、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参加。


根据每年实际评选结果,市鸽协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获奖“鸽王”的展示及拍卖会。如果组织获奖“鸽王”的展示及拍卖,所有获奖“鸽王”必须参加,否则视为会员鸽主主动放弃荣誉,由此产生该项排名空缺不予替补升位。


第十一条: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成都市信鸽协会“鸽王”和“最佳鸽舍”表彰过程中出现的协会工作人员、裁判员违规违纪行为,由市鸽协常务理事会依据协会相应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注册会员在申报过程中的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事件由市鸽协竞赛部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取消参评资格、全会禁赛、直至开除会籍等严肃处罚。处罚结果通报全会并上报成都市体育局和成都市体育总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说明

   本办法由成都市信鸽协会制定,从2021年1 月 1日起颁布执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成都市信鸽协会。





                                                                         成都市信鸽协会

                                                               2020年11月30 日


联系方式:会员部13688407980 ;裁判部1898090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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