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一、验鸽时间:2012年3月03-04日10点—16点统一由市鸽协委派裁判员验鸽登记,作为比赛上笼资格之一;
二、验鸽地点:1、第3服务站(洞子口泰山路1号),2、城东服务中心,3、21号服务站(中央花园)
2012年成都市幼鸽特比环
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3号服务站(洞子口泰山路1号)
三、司放地点:五丁关(参考经纬度:106°14′12″,32°57′18″,空距低于313公里(绕城路以北)鸽棚不能参赛)
四、集鸽地点和集鸽时间:
集鸽时间:2012年6月8日18点-21点;集鸽地点:洞子口泰山路1号
司放时间:2012年6月9日司放地有雨待停、有雾待清。
五、参赛空距:空距低于313公里不能参赛
六、参赛费160元/枚(含10元服务费),限售1500枚,售完为止;号段:2012-22-060001-061500
七、单羽奖录取名额和设多羽奖、十取一奖励办法:(伯马制)
1、单羽奖录取160名和奖金分配(见鸽当日20点前有效):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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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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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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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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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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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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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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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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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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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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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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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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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羽奖录取10名和奖金分配: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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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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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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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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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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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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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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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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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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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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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羽奖条件:参赛会员以购买5枚特比环为一组,上笼时可分A、B、C…Z组。每组在160名内进两羽为基数,以多快取胜。如羽数相同,按综合分速高者列前,必须是一人一棚之鸽。
3、本届比赛单羽奖前三名和多羽奖前三名发精美奖杯,4—10名发精致奖牌。
4、设插组赛(以分速排名):
十取一:10元奖90元、20元奖180、30元奖270元、50元奖450元、
100元奖900元、200元奖1800元、300元奖2700元;
暗插二十取一:50元奖1000元、100元奖2000元、200元奖4000元,主办方提取10%作为费用(暗插二十取一在售环时指定。)
5、本届特比环大赛为见鸽当日20点前有效:如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平均分配(插组赛剩余奖金由参加插组赛的获奖鸽平均分配;多羽奖剩余奖金由获奖的有团体资格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七、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届比赛规定的成都市信鸽协会2012年注册会员均可报名购环参赛。登记购环后,一律不退。特比环每枚人民币160元(含服务费10元)。
发行时间:2011年11月30日,售完为止并公布售环数据。查询网址:WWW.CDHPA.COM
咨询电话:18980909387(市鸽协)、13408600706、18980909327(第三服务站)
2、足环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得参加决赛,不得佩戴双环及标志环。
3、报名者须填写一式三份信鸽比赛报名表。填写应字迹清楚、工整。鸽棚、经纬度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真实,错填者成绩无效。
4、本届比赛只使用“爱羽牌”09款电子扫描器。
5、参赛会员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电子扫描器。
6、欢迎进行举报弄虚作假者,(举报须是实名 )并将对举报者信息进行保密。裁判部有权委派裁判员到棚执裁和对进奖鸽进行查棚,到棚执裁及查棚时不配合和被俘鸽、死亡鸽、无鸽者成绩无效。
7、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延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只退参赛费,举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8、会员所得奖金税费由会员自理。
八、特别提示
1、 参赛者在比赛之前,必须对电子鸽钟设备进行检测,提前做好参赛鸽信息的检录工作。
2、 扫描器属电子产品,随时可能出现故障,请提前作好准备和检测,责任自负。
3、比赛报到期间,比赛主办方不受理因鸽钟产品质量、安装、操作不当造成漏扫、漏传、无数据或上传超时的诉求。
4、受外界影响造成电子环丢失、损坏、无数据或漏扫等问题责任自负。
5、裁判员只以网络上传有效时段内的正确数据为准,按分速统一排列名次,公布临时成绩。(上传超时、坐标异常一律无效),供参赛鸽主查询,核对,如有异议鸽主应在24小时内申报。对进奖鸽随机查棚,查棚后公布正式成绩。
6、爱羽电子扫描鸽钟使用要求:
①请在比赛报到前对鸽钟进行检测,拔出GPRS天线,检查手机卡内话费是否充足,检查GPS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解决或与厂家联系解决。
②会员在鸽钟中输入赛鸽信息如有错误,责任自负。
7、电子扫描器厂家提供的网上直播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成绩,所有比赛成绩均以市鸽协网站发布为准。
爱羽公司成都售后电话:18980909325;北京:010-82233601 010-82233602 010-82233603
九、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补充修改权属于成都市信鸽协会。
成 都 市 信 鸽 协 会
2011年11月29日